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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生产企业信息录入完整性和规范性审核抽查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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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生产企业信息录入完整性和规范性审核抽查情况的通报



内农牧机局发〔2023〕43号

各农机生产企业: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实施要求,为进一步规范自治区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中生产企业录入信息,我区对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2021-2023年)中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从业人员等信息录入完整性和规范性进行了审核抽查。本次共计抽查100家农机生产企业,部分企业信息存在不规范等问题(见附件)。根据审核抽查发现的问题,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进入内蒙古自治区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的生产企业,无论产品是否发生补贴,都必须及时登录办理服务系统完善企业信息。

二、内蒙古自治区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2021-2023年)中《农机生产(经销)企业参与补贴政策实施承诺书》,企业要准确完整在系统中填写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从业人员(主要包括总经理、分管生产制造、销售等工作的副总经理和具体参与补贴政策实施、试验鉴定、产品认证等工作的员工)信息。凡参与我区补贴政策的生产企业要严格按规定落实。

三、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中,企业信息录入完整性和规范性是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规范有效安全实施的重要保障。各农机生产企业要提高思想认识,严格履行承诺践诺,对本次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积极整改,并于2023年12月31日前整改到位,逾期未整改的企业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农机局

2023年12月15日

附件下载:内蒙古自治区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生产企业信息录入审核抽查情况.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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