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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大豆初加工机械化技术装备遴选结果的通知 农机化总站〔2023〕180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关于遴选高效适用大豆初加工机械化重点技术装备的通知》(农机化总站〔2023〕91号)文件要求,经研发制造主体自愿申报、专家评审和网上公示等环节,遴选出5个型号(系列)产品具备大豆初加工机械化重点推广技术相关特性,现予公布。 入选产品的研发主体要切实加强质量管理和售后服务工作,保证入选产品质量稳定提高、产品可靠性和适用性持续提升,助力我国大豆初加工产业高质量发展。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 2023年12月5日